莫把冲动当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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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军组】最后的假面舞会(十七)完结

Farrier/Collins

补充:是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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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落幕


雷雨声把法瑞尔惊醒,他睁着眼睛,在床上躺了好一会,才意识到那其实是监狱铁门打开的声音,金属摩擦水泥地板的声音由远及近,不断刺激着神经。法瑞尔被关进监狱已经有两年,但依旧不适应。前一年他被关在亚特兰大联邦监狱*,手下的人为他上下打点后,他在监狱里还能享受豪华的私人空间,配备有波斯地毯、书桌台灯以及收音机的待遇,但这很快就被联邦调查局知晓,于是他们又将他转移到位于旧金山的恶魔岛监狱。

他还记得那天,在库克县的联邦地区法院,詹姆斯·威尔克森法官高高在上,挺胸叠肚,神气活现,一条一条逐字逐句宣读他的罪名。法官旁边坐着的是临时更换的陪审团,不是法瑞尔派人提着枪和现金上门收买的那一批,法瑞尔知道自己罪名重重,在劫难逃,连最有能力的律师都无法为他开脱。他什么也没说,丝毫没有反驳,只是眼睛始终盯着法庭上空出来的一个座位,那里空空荡荡,他渴望的那个身影从始至终都没有出现。

“……法庭的判决结果如下,第一项重罪指控,被告被判五年监禁及一万美元罚款。第二项重罪指控,被告被判五年监禁及一万美元罚款。第一项轻罪指控,被告被判一年监禁,及一万美元罚款。刑罚总计如下:十一年监禁,罚款五万美元。”威尔克森法官洪亮的声音在法庭里回响,但是法瑞尔并没有在听,因为柯林斯始终没有出现。

恶魔岛联邦监狱是旧金山市外的一座小岛,远离陆地,远远望去就像一头恐怖的庞然巨怪雌伏在海水里,这是美国最森严的监狱,四面峭壁深水,联外交通不易。监狱长约翰·斯顿纪律严格,数十年以铁血手段掌管着监狱,犯人们都称呼他为“老盐水”。这里每间囚室都一模一样,宽5长9高7英尺,每三间囚室有一个守卫,是美国其他监狱的四倍。环岛有六座岗楼,警卫们穿着制服戴着警帽,配备有kar98k毛瑟步枪,如果见到有越狱的囚犯,就会毫不犹豫地开枪射击。

看守他们的除了警卫,还有恶魔岛周围2500米宽的冰冷海水和凶残嗜血的鲨鱼。监狱四周是三层加硬混凝土,如同一个沉重的枷锁把人牢牢套住,任何人都不能轻易脱离。

监狱的生活异常单调,囚犯们每天被关在狭窄的囚室里,每周可以吃到一次意大利面条,晚上六点半到七点半可以有一些自由时间,法瑞尔经常听见有人休息区在吹萨克斯或者小号。表现良好的人会被派去工作,服装区、洗衣房、建筑工地,犯人们经常会打架,只是为了在无聊的监狱生活里“做一些事情”。

在这样严密的监禁生涯中,法瑞尔几乎失去了一切,金钱,名气,财富,朋友,权力,他什么也没有,如同一个病入膏肓的赌徒抓不起散落的筹码,于是只能被长久地关在这里,孤零零的疲倦衰老,受尽折磨,不断地失去现实感,真实世界在脑海里逐渐分崩离析。

那天,法瑞尔醒来之后,意识到自己在想柯林斯,与此同时,在脑海里浮现的,还有很多年前的往事。



法瑞尔认识柯林斯的过程很有戏剧性,很多年前在布鲁克林,他们都还是没长大的毛头小伙子,法瑞尔在街道上和几个抢地盘收保护费的人打架,打斗中对方趁机逃跑,法瑞尔不服气,气喘吁吁追了两条街,然后他在街角撞见了柯林斯。

“喂,你有没有看到两个人跑过去,戴着帽子,穿着一身灰色的破衣服。”法瑞尔累得够呛,他两手撑在膝盖上,毫不客气地问。

柯林斯警惕地看着他,摇了摇头。他裹着一件蓝色兜帽外套,脖子上系着围巾,手里抱着一只不知道从哪里捡来的脏兮兮的小熊,看起来就像是无家可归的没人要的孩子。

“这是什么意思,你是哑巴吗?”法瑞尔问,“还是你把他们藏起来了?”

“我没有。”柯林斯说,他有点害怕,转身想离开。

但是法瑞尔认定他心里有鬼,于是打了他一顿,确切地说,是他们两个打了一架,最后两个人脸上都挂了彩。法瑞尔有点过意不去,因为柯林斯皮肤很白,长得挺好看,他觉得自己不应该这么冲动。但柯林斯虽然看起来比他小几岁,可下手实在不轻,法瑞尔脸上疼得龇牙咧嘴,四处照镜子。

这件事确实是个误会,柯林斯是一个比法瑞尔想象中还乖巧的人,住在孤儿院,为了填饱肚子四处打工,规规矩矩,从不惹事。认识柯林斯以后,法瑞尔没事总喜欢和他待在一起,因为柯林斯安静,和他认识的其他人都不一样。

法瑞尔告诉柯林斯他叫阿冯斯,是一个意大利名字,他的父母都是意大利移民,柯林斯听了以后只是点点头,就好像听见太阳是热的,夜晚是黑的,一点惊讶的样子也没有。于是法瑞尔对他的喜欢更多了些。

法瑞尔不是柯林斯,他更有野心,有力气,了解生存的法则与秘密,因为打架被学校退学后,他很快在当地的五角地黑帮里找到了一份跑腿的差事,成了约翰尼·托里奥的手下,但很快,托里奥就离开了布鲁克林前往芝加哥发展,离开前,托里奥把法瑞尔交给了弗兰基·耶尔,一名职业杀手,托里奥信得过的朋友。

弗兰基·耶尔个头很高,有着暴躁的外表和古怪的脾气,一片森林里容不下两头狮子,谁都看得出来,耶尔并不喜欢法瑞尔,他只是让他在自己的酒馆里打下手,端盘子,法瑞尔对这样的安排并不满意,他什么也不说,情绪都憋在心里。一天,耶尔突然叫住法瑞尔,他说,有一个叫托尼·培罗塔的人,欠了他1500元,他要法瑞尔为他拿回来。“我知道你不想一直当个酒保,如果你想证明你自己的话,”耶尔说,他叼着烟,张嘴就是一股尼古丁的臭气,“如果你想从我这里赚更多的钱,那就先把这件事办好。”

这是一项棘手的任务,一个人若是敢欠弗兰基·耶尔的钱,那么这个人多半并不好惹,法瑞尔不明白耶尔为什么要给自己这样难以完成的工作,但他只能硬着头皮去做。他很快找到托尼·培罗塔,一个雄壮的,身高六英尺的男人,法瑞尔好言请他归还不属于他的钱,但托尼·培罗塔一点要还钱的意思也没有,“耶尔那个家伙怎么就打发一个孩子来?”他说,“我没钱,你告诉他,实在穷得要命的话,就派一个靠谱的人来,好吗?我不想和一个奶水都没断的孩子打交道。”他的几位朋友看见热闹也凑了上来,不停地嘲弄、奚落着法瑞尔。那是一个陌生的环境,法瑞尔紧张到了极点,他还从未经历过这样的场面,一个小孩子,被围在几个身材高大的男人中间,自尊被践踏,耐心被消耗,终于他怒火中烧,忍无可忍,于是掏出藏在口袋里的枪在几秒钟内了结了他们的性命。枪声不大,就像受了潮的鞭炮,冲动过后,法瑞尔感到自己全身的感官都在发烧,他看着躺在地面上不断挣扎的尸体,这才反应过来自己究竟做了什么。眼前的世界骤然崩塌了,车辆发动机的轰鸣,刀叉的轻声撞击,每一个脚步,每一个呼吸都使他感到恐慌,法瑞尔双手颤抖,他后退两步,丢下枪支,仓皇逃跑。

他没完成这项任务,法瑞尔知道弗兰基·耶尔不会轻易饶恕他,事关人命,警察很快会找上门来,他毫无办法,没有退路,只好买了一张通往芝加哥的单程票,再次投靠到他的导师约翰尼·托里奥手下。

生命中的一切或许在冥冥之中早有定数,疾病、死亡、宿命的分离,它们往往不会在某个确切的时间点突然出现,这是一个非常缓慢的过程,当你终于意识到某件事的重要性时,事情多半早在很多年前就已经埋下伏笔。那时,法瑞尔在仓皇之中离开了布鲁克林,等到他想起柯林斯,却发现自己怎么也找不到有关他的一点消息,仿佛这样一个小小的人,一下子消失了所有踪迹。

刚到芝加哥的前两年,他还是总想着柯林斯,后来慢慢就不想了,外面的世界天地辽阔,他改了全新的名字,身边也有了形形色色的女人,权力扩大,财富增加,欲望不断得到满足,但偶尔也有夜深人静的时刻,他闭上眼睛就想起柯林斯那张稚嫩的小脸,从口袋里掏出的那两块糖,他不知道柯林斯在什么地方,活着还是死了,有没有喜欢上别的人,但事情已经过去很久了,生活太忙,事情太多,他渐渐学会把过去都葬在心底。

对法瑞尔而言,这件事情就像一个陈年的旧伤口,随着时间流逝早已愈合,但是一经碰触又再次撕裂,疼痛难忍鲜血淋漓,他想他那一年失去了柯林斯,现在,他又再一次失去了他。

 


中午十二点,是金布里·布雷恩的值班时间。他是一名监狱守卫,在恶魔岛监狱任职不到还不到半年。刚开始的几天,他和几个新来的人还有力气抱怨这里潮湿的空气,发霉的水泥墙壁,太过刺眼的阳光,与外界不通的物流。但经过一段时间魔鬼般的训练以后,他工作时已经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

今天,现任联邦调查局局长埃德加·胡佛会到恶魔岛巡视,因此,在监狱长的要求下,金布里·布雷恩和其他警卫从清晨起就打起了十二分的精神,他们换上洗干净的制服,认真擦拭了手中的狙击枪,笔直地站在岗楼上,眼睛随时盯着四周,以防犯人趁机作乱。

调查局局长巡视监狱是一件新鲜事,布雷恩知道恶魔岛里有不少臭名昭著的罪犯都是经由胡佛亲自批审关押进来的,最著名的就是芝加哥黑手党教父法瑞尔以及杀人魔乔治·凯利。

埃德加·胡佛上午就到达了恶魔岛,监狱长约翰·斯顿热情地迎接。布雷恩注意到胡佛的随行人员中有不少身材结实的便衣保镖,大名鼎鼎的检察官托马斯·杜威也在其中,布雷恩经常在报纸上读到他,正是他把黑手党教父法瑞尔亲手抓进了监狱,为美国除去了头号公敌,之后荣誉加身,政治前景一片大好。跟在托马斯·杜威后面的还有一个人,金色头发,穿着大衣,步伐沉稳,但是远远看过去一身病气,不像保镖,倒像是位矜贵的上层阶级。

法瑞尔躺在囚室狭窄的床上,长时间盯着天花板,百无聊赖地盯着着上面的纹路,这是他几乎每天都会做的事情,什么意义也没有,纯粹为了打发时间,在这里,他甚至得不到一本可以阅读的书籍。就在这时候,狱警走过来,敲了敲他囚室的铁栏杆,“囚犯编号85,”狱警粗着声音说,好像完全不知道他的名字,“有人探视你,跟我走吧。”

法瑞尔思考了好一会才明白这话的意思。恶魔岛联邦监狱是不允许外人探视的,这里完完全全与世隔绝,法瑞尔在狱警的催促声中慢吞吞地穿上鞋,任由狱警为他戴上镣铐,然后跟着他下了楼梯,往囚室外面走,他前脚刚刚迈出大门,牢房里就顿时响起一片嗡嗡的讨论声,好像一群突然降落的苍蝇。

整整两年了,法瑞尔才终于见到柯林斯。

柯林斯就在面前,触手可及,咫尺之间,他看起来没什么变化,仍旧是得体的西装,领带,一丝不苟的发型,手臂上搭着大衣,但是法瑞尔看出来他瘦了,当柯林斯伸出手拉开椅子,法瑞尔注意到他手腕上的骨骼甚至都有些突出。

“你来干什么,确认我是不是还活着?”法瑞尔问,他这话听起来毫不客气,甚至带着嘲讽的意味,但其实只是摆个空架势。法瑞尔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在这种情况下,两年不见,背叛又分离,当他见到柯林斯,内心竟然还是不可抑制地涌出磅礴的愧疚与爱意。

柯林斯笑了一下,但是没有说话,这是一种无奈的举动,好像他只能选择用微笑表达感情,用微笑来安抚病痛。法瑞尔瞬间感受到语言的无力感,他只好坐在椅子上,听着海水拍岸发出的阵阵声响。临时会客室面积不大,空间狭仄,情绪在其中慢慢发酵。

“法瑞尔,你恨我吗?”柯林斯问。

然而没等法瑞尔回答,柯林斯继续说道:“我们这样的人,生活总会施予惩罚,我们都不是无辜的,都会在某一天接受判刑。代价是时间,或者生命。”

“在布鲁克林,自从你离开我,我就一直在欺骗这个世界,带着阴险狡猾的冷漠生活着,这是为了生存所进行的自觉搏斗。你死了,法瑞尔,十四岁那年,别人告诉我这样一个事实,我相信了。你的离开也把活着的我一点一点带走,这些年,我们身上都发生了什么,我们都深受命运的煎熬。但是,多么巧合,你又一次出现在我的生命里,但是晚了,时机不对,我已经走上了别的路,那是比死亡还危险的陷阱,我时刻都要提防着背叛和暴露,时刻都要避免向你坦白,因此我不能信任你,不能依赖你,不能把你当成长久的避难所。和你在一起的那两年,大概是我这一生最快乐的日子,一扇窗在我面前打开,我呼吸到新鲜的空气,我感到自己再次获得生命,仿佛能看到梦想中的未来。但是,太贪心了,对不对?我不该妄想,不该做不切实际的梦,就这样,那段时间,我就这样活着,像一个梦游者,不断呓语,不断游走在生与死的边缘。”柯林斯的声音意外的温和,他用叙事的语调讲述着,仿佛透过遥远的时空。

法瑞尔想起很多年前的他们也是这样,无话不说,亲密无间。那个时候的柯林斯还是个小孩子,个头不高,唇红齿白,笑起来眼睛里就像落了火花。他们并肩躺在草地上,闻到的是泥土和青草的气息,夜晚的布鲁克林天空很低,星星明亮,蝉鸣阵阵,微风习习。一颗流星从天际划过,带着长长的尾巴,坠入他们昏昏的睡意里,无穷无尽,仿佛能把时间拉成永恒。

“你还记得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那么冲动、暴力、爱招惹是非,其实那时候我没有多喜欢你。只是,童年时期的你突然死亡,我总是忍不住把那个场景一遍又一遍在脑海中演练,让那一段时光不断地在脑海里,回忆,思考,揣摩,就像一根蛰针埋在心里。太久了,法瑞尔,久到我有些分不清自己是在怀念你呢,还是在怀念别的什么。”

法瑞尔知道柯林斯说的是真的,就像石头上刻的字一样。他不知道说些什么,他张了张嘴,却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许久,法瑞尔说:“我记得。”他点了点头,说:“和你在一起的每时每刻,我都记得。”

法瑞尔抬了一下手,似乎想要去抚摸柯林斯的头发,手腕上的锁铐发出清脆的金属碰撞的声音,门外,警卫立刻发出声音警告他,于是法瑞尔只好停下动作,把手放回桌面上。“那时候还是春天,气温有点低,你穿了一件蓝色外套,抱着一只小熊,站在街角,你是那样引人注意,眼睛漂亮得就像最璀璨的蓝宝石,皮肤白得就像商店橱窗里最好的天鹅绒……”

“不是。”

“……什么?”

“不是,法瑞尔,你记错了,人的记忆是会欺骗自己的,那时的我没有很好看,只是一个瘦瘦的小孩,头发乱糟糟的,好像随时会枯萎。你看,法瑞尔,人的记忆是可以随着时间任意涂抹的。时间,”柯林斯注视着法瑞尔那双灰绿色的眼睛,他顿了顿,好像说出下一句话需要极大的力气,“你还拥有那么长的时间,所以,你完全可以记恨我,或者选择忘记我。法瑞尔,不要回忆,只是遗忘。”

他们都沉默了,很长一段时间,谁都没有说话,他们坐着,相对无言。

“我不会。”法瑞尔突然说,他握住柯林斯的手,柯林斯体温很低,指尖冰凉,那是身体太过虚弱的缘故,他的身体始终没能完全恢复。法瑞尔用自己温热的掌心温暖着他,“如果你费尽心思来到这里见我,只是为了让我忘记你,那么我不会,”他看着柯林斯的眼睛,身体微微前倾,“我对你的爱比时间还长久,比永恒还要漫长。你说时间,是的,柯林斯,我们曾经分开十年,现在又将分开十年,相聚太短,分离太长,但那又怎么样呢,我们还拥有漫长的余生,柯林斯。”

仿佛听到了意料之外的话,柯林斯的手突然颤了一下,他看着法瑞尔,眼神明亮。这又是一个承诺,柯林斯不知道自己是否应该去相信,他已经不年轻了,太多的记忆复杂地沉积,在伤口上结了许多层痂,他再也没有力气拨开重重废墟去做任何象征性的分析。

柯林斯闭了闭眼,他缓缓捧起法瑞尔的手,贴在自己的脸上,感受着传来的体温,好像在确认法瑞尔存在的真实性,“是啊,”他轻声说,“我们还拥有漫长的余生。”

下午一点,金布里·布雷恩仍在岗位上,站了整整一个上午,他觉得有些疲乏。就在这个时候,远远的,他看见那个金色头发的年轻人从建筑里走了出来,慢慢走到岸边。他站在上面,头发不断被风搅乱,天空是沉重的铅灰色,脚下是湍急的水流。突然间,一群乌鸦从头顶上沙沙飞过,云层顿时散开,漫天的阳光倾泻下来,仿佛要把阴暗与白昼撕裂开,在这样寒冷、刺眼的天光下,布雷恩突然觉得眼前的景象好像不是真的,而是舞台上的一幕场景。他看见那个年轻人在水边站了好一会,然后回过头,但身后只有紧闭的大门,舞会已经落幕了,演员们走出幕后,收拾行李,继续前行。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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